临时车牌 专业代办
办理热线 :18939701819 钟钟,欢迎来电询价。
实体店经营,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签订协议,上好车牌付款!
办理新车,展览车,进口车,全国临时车牌,全国查档,当天办理,顺丰次日到达
前期一切费用我们垫付,办妥付款,车主不用承担风险!
一、就事条件
机动车具有下列景象之一,需求暂时上路途行进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车辆处理所请求暂时行进车号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挂号规则》(公安部令2012第124号)
(四)《机动车挂号作业规范》(公安部公交管[2012]333号)
二、需供给的资料[详见机动车处理奉告单《(18)有关阐明》]
(一)辖区(本市辖区)内暂时行进:每次不超过15日;(二)跨辖区(本市辖区)暂时行进:每次不超过30日;
(三)科研、定型实验和超标的特型机动车暂时行进:不超过90日。
(四)属于未出售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法取得机动车后未注册挂号的,核发暂时行进车号牌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六、法律依据
三、处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处理所各分所处理,已购买的机动车没有注册挂号的也可到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机动车处理窗口请求处理。
四、收费标准
五、暂时行进车号牌有效期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三)除进行科研、定型实验的景象外,其他景象需供给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度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处理注册挂号的特型机动车还需供给复印件;
(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法取得机动车后没有注册挂号的,还需供给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属于进行科研、定型实验的,还需供给书面请求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六)进行科研、定型实验和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度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处理注册挂号的特型机动车请求处理暂时行进车号牌只能在车辆处理所各分所处理。
(一)未出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法取得机动车后没有注册挂号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实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度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处理注册挂号的特型机动车。
七、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一个作业日完结。
八、受理时刻、地址
(一)车辆处理所受理窗口:1、受理时刻:周一至周六9:00-17:00
2、受理地址:
①车辆处理所一分所
受理地址: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②车辆处理所二分所
受理地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③车辆处理所三分所
受理地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二)各(区)县机动车处理窗口的受理时刻、地址[详见机动车处理奉告单《(35)各区(县)机动车、驾驶证处理窗口受理时刻、联系方法》]九、告发(投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前期一切费用我们垫付,办妥付款,车主不用承担风险!